新的婚姻法:军人结婚有哪些限制
发布时间:2025-04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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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婚姻法新规》解读:军人婚姻登记有哪些特别规定?
古语有云,嫁娶宜门当户对。然而,现行婚姻法已焕然一新。今日的幸福婚姻,堪称美好,令人憧憬。军人结婚,有何限制?跟随锁心情感,一探究竟。
一、新的婚姻法
新颁布的婚姻法,作为国家司法解释,引领了择偶观念的革新。它使得“潜力股”成为女性眼中的新宠。在当下,裸婚与全职太太的潮流已逐渐褪色,女性在选择伴侣时,金钱与房产不再是首要考量,而是更看重对方的潜力。
二、探讨军人婚姻限制,详解我国对军婚的特殊规定
探讨特殊身份者的婚姻束缚,军人步入婚姻殿堂时面临何种限制?解放军总政治部颁布了《关于军队执行<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>的暂行规定》,对军人结婚事宜进行了详尽规范。
(一)根据婚姻法规定,军人结婚的年龄应严格遵循法定婚龄标准。
部队干部、战士及职工们,理应踊跃响应党和政府倡导的晚婚政策,避免过早涉足恋爱与婚姻。
(二)军队干部择偶对象需严格遵守军队既定规定与标准。
干部确立恋爱关系后,应主动向党组织进行汇报,并由军队党组织及政治机关对恋爱对象进行必要的政治审查。在校期间,学员原则上不得结婚,除非遇到特殊情况。
(三)全体战士须遵守规定,严禁在部队内部或驻地寻找伴侣。
战士服役未满期间,严禁婚配。对于超期服役者及志愿兵,若在探亲期间申请结婚,可允许其返回原籍办理婚事。对于计划复员且超期服役的战士,若在复员前提出结婚,应尽力为其提供便利。
(四)现役军人严禁与外籍人士或港澳地区居民通婚。
汉族军人若欲与通常不与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公民结为连理,通常需劝导双方放弃此念;若双方执意坚持,在获得少数民族家长同意,并确保尊重其婚姻习俗的前提下,亦可在适当情况下予以准许。
(五)明确了结婚登记及审查的相关事宜,具体要求如下:
1、军队营级以下干部欲申请婚事,需经团级政治机关审核批准;团级及以上干部申请结婚,则需提交至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批。随后,由所属单位的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个人出生年月、民族及婚姻状况的证明,持此证明前往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。
2、超期服役的战士与志愿兵欲申请婚姻登记,通常需由其所在部队团级或以上政治部门出具个人出生日期、民族及婚姻状况的证明,方可前往地方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手续;然而,若在探亲期间邂逅伴侣并急于结婚,未能及时取得原部队证明者,可由当地县、市或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出具相应证明,以便在当地婚姻登记机关顺利完成登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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